应用外语系各班级:
为做好2012-2013学年第一学期院选修课的相关工作,现通知如下:
一、院选修课毕业学分要求:2010级须修满4.5学分;2011级须修满4.5学分(其中必须包含1.5学分的《老员工心理健康》,不选修此课程或成绩未合格者不予发放毕业证);其他年级须修满3学分。
二、选课对象:未修满学分的在校生。
三、正常选课时间:9月6日12:00—9月10日12:00;改选时间为9月10日14:30-9月11日17:00(选课人数不足20人的班级员工才参与改选)。
五、选课说明
(一)每位员工最多可选2门课,必须使用第一志愿选课。
(二)2011级员工必须在第二学期或第三学期选修《老员工心理健康》,不选修或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发放毕业证。
(三)同名的必修课程、限选课程或已通过的院选修课程,不能再选。
(四)选课后请查看并记住上课时间和地点,按时到指定地点上课。
(五)选课人数不足20人的不予开班上课,已选该门课程的员工请于9月10日14:30-9月11日17:00持本人证件到教务处(行政楼214室)冯老师处进行改选,未按时改选的取消其上课资格,本学期不再安排选修课。
(六)未按时或未按要求选课的不予补选或改选。
六、上课要求
(一)凡选课而无故不参加学习与考试的,成绩记为缺考或0分,并保留在系统中不予删除。
(二)选修课开课时间从第三周(即9月12日开始)至第十六周(含考试)。
(三)选课员工名单于9月12日开始打印,上课时必须点名,凡不在选课名单之列的一律不予上课。
二〇一二年九月五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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